公私協力夥伴關係之研究:以鱉溪河川治理為例

李恩彤

摘要

由於21世紀政府獨佔社會資源的優勢不再,且公共治理問題日趨複雜化,為解決政府官僚體系運作缺乏彈性的困擾,近十餘年來在地方治理的趨勢之一是各部門不同主管機關聆聽在地的需求、結合地方的力量,透過科層體制具有層次性地推動政策方案,建立並維持當地社區及居民意識,鼓勵利害關係人、私人公司或地方NGO團體,一同來參與地方公共事務。

第一部門的政府主管機關、第二部門的私人機構,結合第三部門的非營利組織與地方勢力資源,三者的合作成爲當代公共治理的新興方式,一方面得以同時展現地方居民的自由多元的聲音與需求,另一方面能夠使政府的公共政策績效結果更能貼合民意、撙節政府開銷的同時,仍未減少社會服務,更能在既定的合作模式穩定下來後,未來改採由政府扶持挹注若干經費,由民間與私人機構自行永續營運,甚至能從民間產業中自行籌措募得經費加以運作,達永續經營之模式。

本研究結果,乃是希望透過花蓮縣富里鄉鱉溪流域的河川整治為個案,分析公私協力夥伴關係於議題的理論基礎,並透過訪談資料探究政府公部門的政策立意、私人企業運部門的營運實況、地方社區非營利組織的觀察與意見、以及專家學者的研究與建言,作為映證強化學理假設之例證,以實際案例說明花蓮縣流域公私協力合作夥伴關係現代的運作型態。

關鍵詞:公私協力、流域治理、政策網絡

出處:秀姑巒溪流域的族群、產業與地方社會/黃宣衛主編,南天書局有限公司,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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